公屋有分為廉租屋與自置公屋!
2017年05月05日 |
香港公共屋邨(簡稱公屋)是香港公共房屋最常見的類別,由政府或志願團體興建,出租予低收入居民。現時香港提供出租公營房屋的機構有三個,分別是香港房屋委員會(房委會)、香港房屋協會(房協)及香港平民屋宇有限公司。而公屋又分為廉租屋與自置。出租公屋是為真正有住屋需要,但又無法負擔其他類別居所的家庭而設,也是協助他們邁向自置居所的第一步。 租者置其屋計劃,簡稱租置計劃或租置屋,是香港房屋委員會於1997年12月為滿足公屋居民置業需求而推出,讓租戶以合理價錢購買現時居住的單位。並且不願購買者亦可繼續租用其原有單位。
